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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外语教学部2019-2020学年教学优秀评选办法

发布时间:2021-02-18     浏览次数:0

为鼓励广大教师立德树人,积极钻研和改进教学,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河北师范大学本科课堂教学质量综合评价办法(试行)》(校教【2018】27号)和《教育厅关于做好学校教学质量考核与备案工作的通知》(冀教人【2016】39号)要求及我校教务处的各项要求,现对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和质量优秀课程进行评选。

一、参评范围

本学年本科教学质量优秀教师的参评对象为2019-2020学年承担全日制本科教学的我部在职专任教师(不含外聘人员、调出人员)。参评课程为2019-2020学年实际实施教学的全日制本科课程。参评教师必须完成基本教学工作量。按我部在职专任教师人数的15%(共12名)确定推荐优秀教师名额。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作为课程主讲教师讲授的课程(个人承担课时量不低于该课程总学时的50%)学生评价成绩排名在本教学单位前30%(含),教师的综合评教成绩位列本单位前15%(含)。

其他优秀教师、优秀课程、不得入选教师条件等师德师风内容和课程要求,依照教务处《关于评选2019-2020学年本科教学质量优秀教师和优秀课程的通知》中的评选条件执行。

三、评选办法

1. 大学外语教学部本部和汇华学院任课教师分别评定优秀教师和优秀课程。

2. 本部的本科班、硕士和博士研究生班都算在内。但必须至少有一个本科班学生评教成绩作为核算的依据。

3. 用“教师加权评分”作为学生评教成绩的基础。第一、第二学期“教师加权评分”各取前30%教师有评选资格。

4. “教师加权评分”有效数字准确到小数点后第四位。班数量和班容量分别计分。教学课时基数8课时/周,每超过2课时/周,累加计分0.0050。班容量基数50人(听说班标准),每超过1人,计分0.0001。学生系数累加为:(班总人数-班数*50)*0.0001。

评教分数=加权评分+(周课时-8)/2*0.0050+(所有班总人数-班数*50)*0.0001

5. 以上两学期的数值取平均值作为最终学生评教成绩,从高到低排列,取前12名上报。如果第12名分数并列,则按照两学期授课班多少排序;若再并列,按照两个学期实际教授学生总数量排序。

6. 评选结果公示期3日。如有异议,请联系教学委员会或领导班子成员。

                       大学外语教学部教学委员会

      2020/8/28